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守住街拍底线 你的颜面《民法典》来守护一、街拍不是你想拍就能拍
(视频自制,相关案例来源——今日说法:四川观察) 成都的太古里不仅是时尚的地标,对于街拍客来说更是一个发现美的圣地。这里常年聚集大量号称“摄影师”的人:每天扛着“长枪短炮”准时蹲点,用镜头捕捉每个穿着时尚的年轻人。 二、“畸形”街拍 不知情的游客觉得还以为这是时尚摄影师的敬业,其实这已经是一种赤裸裸的侵权行为。而且,据最近的调查发现,“街拍”不单单像表面这么简单,其背后藏着一条网络营利的产业链。 有些不良商家会包装这些街拍视频,引用“时尚穿搭”主题,在视频下方挂服装链接,然后分享在抖音、快手等平台来吸引流量、添加广告,获取收益。 (图源:今日说法:四川观察) 三、街拍客:不挣钱 所以不违法 专家解说(省律协委员会主任:蒲杰): 有意去追踪别人,把这个镜头放出来,就是对别人肖像权的侵犯。 (图源:今日说法:四川观察) 《民法典》第1019条规定
(图源:今日说法:四川观察) 四、街拍正确姿势指南 ①首先,我们要尊重他人的选择,并在拍摄前予以告知; ②其次,拍前告知,拍后检查,照片得到允许后方可使用; ③在商业圈进行拍照时要提前申请。 (图源:今日说法:四川观察) 五、爱美无罪 守法为先 用镜头记录美,用眼睛欣赏美。 现在,由于科技发达,当你觉得“美”时,只要用相机咔嚓几下,就可以把这美丽的一帧保留下来,还可以上传至网络分享。 但是,科技的进步并不是帮助不法分子非法牟利,在捕捉美的时刻也不能失去应有的边界感。 爱美无罪,守法为先,那些所谓的“街拍摄影师”注意了,街拍不是想拍就拍! (图源:今日说法:四川观察) 文:邱婷婷 文章原创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|